2012年10月3日 星期三

逆齡而活,年齡,真的不是枷鎖。


【年齡不是枷鎖】撰文:王海瑩
老友相聚,有人問起大家的相識年月,立即有人大聲喝停︰「不!要!提!」每逢牽涉到年齡話題,大家心照不宣就好。
不怕不怕,這世界有大趨勢︰《時代雜誌》認為「逆齡而活」是十個正在改變世界的觀念之一。編輯部指出,社會上有一班人「從青少年到死亡為止,始終以相同的方式和步調過生活,做着差不多的事,消費差不多的東西。」他們在生理上縱有無可抗拒的歲月痕迹,心理上卻有停不了的衝勁;從年輕到死亡,都抱着同一種生活態度和價值觀去活。
《花花公子》的創辦人Hugh Hefner曾經問︰「四十歲就因為癌症或車禍死亡的人,在三十八歲算很老嗎?活到一百歲的人呢?在七十八歲時到底算多老?」
生理年齡,不應該是精采生活的絆腳石。
《時代雜誌》的歐洲總編輯Catherine Mayer以一個資深新聞工作者的角色,長期觀察社會的變遷,剖析社會的「逆齡」現象,寫成《逆齡社會》。
因為科技和醫藥進步,人均壽命愈來愈長,比起一百年前平均長了三十歲,造成無可遏止的人口老化。
可是,同樣因為科技、醫藥、思想等等的進步,「老人」都可以愈活愈年輕,結婚四十年都可以離婚,然後再去追求真愛,保持活躍的性生活,上大學、做運動,有心唔怕遲。
為《逆齡社會》寫序的台灣巨大集團董事長劉金標,曾患胃癌,七十三歲才開始認真地踩單車,展開單車環台之旅,之後幾年還到過北京、荷蘭、日本等地參加長途單車活動。
年齡,真的不是枷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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